beat365英国官网开展“苏辙处理广州外商遗产纠纷”研讨会

发布者:学院通讯社发布时间:2026-04-29浏览次数:673

为探讨中国传统涉外治理经验及其当代启示,beat365英国官网近日举办案例分析研讨会,聚焦北宋户部侍郎苏辙处理广州外商遗产纠纷一案。
  
北宋时期,宋朝政府积极对外开放通商,采取封赏、补官奖励办法和税收优惠政策,在居住、婚姻、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外商倾斜,大批外商云集广州、泉州等地,被称为“蕃商”。广州出现了蕃商聚居的“蕃坊”,宋廷还选出有名望的蕃人做蕃长,如大食商人辛押陁罗,他在广州行商数十载,被封为“归德将军”,还曾担任蕃长。

然而,辛押陁罗回国后被其国王诛杀,他在广州留下赀财数百万,仅有一个养子主持家务。有个商人嫉妒其资财,到首都汴京户部举报这个养子不应该继承这笔巨额遗产,应作为户绝财产充公处理。养子也派了两人到京城户部申诉。

当时,宋朝对身死蕃商遗产的处理有明确法律规定,《宋刑统》卷十二《户婚律》中有“户绝资产”和“死商财物诸蕃人及波斯附”条款,规定凡来中国的波斯及诸蕃人身死,其资财货物等,依诸商客例处理,且宋代继承法允许收养异姓子弟为养子,养子有继承权。

户部侍郎苏辙听说这个案子后,立即现场办公,根据有关法律规定,判决养子有继承权,可以继承这笔遗产。李郎官不信服,苏辙表示他可以到御史台、尚书省申诉,李姓郎官最终没有这么做。

苏辙的判决维护了外商的合法权益,体现了宋朝法律对外商权益的保护,也对无理的越级上告起到了示范效应,同时有利于进一步搞好招商,增加国家财政收入。

研讨会上,与会者从多角度剖析此案价值。其一,苏辙坚持依法裁判,维护了外商合法权益,彰显了宋朝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的规范性与可预期性。其二,此案对无理越级上告起到示范效应,有助于维护司法权威与审级秩序。其三,公正处理外商遗产纠纷,有利于增强外商来华信心,促进外贸繁荣与国家财政增收。

研讨会还延伸到广州蕃坊的涉外司法实践。蕃客犯徒以下罪由蕃长自行处理,徒以上罪由广州官府审断。王涣之任经略安抚使时,遇蕃客杀奴案,市舶使依旧例仅送蕃长杖笞,王涣之坚持送有司论如法,最终诸蕃知畏。这一案例体现了宋代在尊重蕃坊自治的同时,坚决维护国家司法主权的治理智慧。
  与会者一致认为,宋代涉外治理中依法保护、尊重习俗、维护主权的理念,对当代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、完善涉外法治体系仍具借鉴意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