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律之时,以类举之——beat365英国官网开展“杜镐比附断罪案”研讨会

发布者:学院通讯社发布时间:2026-04-25浏览次数:373

为深入了解中国古代司法“比附断罪”制度,体悟传统律法灵活适用、情理法兼顾的司法智慧,拓宽学子古代司法制度研究视野,2026年4月25日,beat365英国官网开展“杜镐比附断罪案”专题案例研讨会。本次活动以宋代经典司法判例为核心,解析古代律法空白情形下的裁判逻辑,帮助学子深刻理解“有法依法、无法依类”的传统司法治理原则。

在中国古代司法实践中,成文律法条文有限,社会纠纷类型繁杂,时常出现律无明文规定的疑难案件。为解决司法空白、避免悬案积案、维护社会公序良俗,古代律法允许采用“比附断罪”的裁判方式,即在无直接法条依据时,比照性质相近、道义相通的律例与案例类推裁判,实现依法定罪、公正断案,这也是中国传统司法灵活适配社会治理的重要智慧。 
  研讨会上,师生重点围绕北宋名臣杜镐的经典断案案例展开深度研讨。杜镐学识渊博、精通律法,初仕南唐,后入北宋朝廷,曾参与编纂《册府元龟》,官至礼部侍郎,深谙古今律法要义与司法裁判逻辑。 
  南唐时期,杜镐兄长任职法官,曾遇到一桩司法疑难案件。当地有一子毁坏父亲画像,被亲属告至官府。在当时律法体系中,并无“损毁父辈画像该如何定罪量刑”的明确法条,案件缺乏直接裁判依据,导致官府无从判决,案件长期悬置,成为一桩棘手疑案。 
  得知案情后,杜镐精准梳理案件核心道义与行为本质,提出经典裁判思路。他指出,僧人、道士损毁天尊、佛像,属于亵渎尊长、悖逆礼法的重罪,律法对此有明确惩处规定。子女损毁父亲画像,本质是亵渎父尊、违背孝道、践踏伦理,与僧道损毁神圣尊像的道义过错、行为性质高度一致,完全符合古代“比附断罪”的适用条件,可参照对应律例类推裁断。 
  师生在研讨中总结,古代比附制度并非随意判案、任意定罪,而是严格遵循相似性、道义性、合理性原则,要求类比案件性质相通、法理同源、伦理一致,杜绝牵强附会、胡乱定罪,充分体现了古代司法的严谨性与灵活性。正如荀子所言:“有法者以法行,无法者以类举”,精准概括了传统司法的裁判内核。此外,结合历代同类判例可知,古代司法既严守法条底线,又兼顾人情伦理与社会公序,实现法理、情理、伦理的有机统一。 
  通过本次案例研讨,同学们系统掌握了古代比附制度的适用逻辑与司法价值,深刻认识到传统司法并非刻板教条,而是兼具规范刚性与治理柔性的完备体系,为现代疑难案件研判、法律解释与司法适用提供了深厚的历史借鉴。 
  本次研讨会以古律悟司法、以案例拓思维,有效夯实了学子的传统法治知识基础,锤炼了法治思辨与案例研判能力。下一步,学院将持续深耕传统司法经典案例教学,引导学子汲取古今法治智慧,培育严谨专业的法治思维,成长为高素质法治与社会治理人才。